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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旅游:厦门市邮轮旅游产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海峡邮轮经济圈初步形成

By 最厦门小醉Hao 2016-05-25
旅行家专栏出品    |    已有9206人阅读

  近年来,厦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邮轮产业发展在我市建设国际航运中心和旅游产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致力于将厦门国际邮轮母港打造成“国际领先,国内一流”的邮轮母港,在相关政策和母港建设方面予以重点扶持,大力发展邮轮旅游经济,使我市邮轮产业在近几年来快速成长。

 

 

 一、发展邮轮旅游,争取政策先行

 

  一是出台激励政策,促进邮轮经济发展。2013年9月,厦门港口管理局、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旅游局联合出台《关于扶持邮轮产业发展的通知》,该政策对邮轮运营企业(邮轮经营人及包船经营人,其中邮轮经营人包括邮轮公司与邮轮管理公司)及招徕游客在厦门登轮出游的组团旅行社给予奖励或补贴,期限暂定三年(2013年—2015年)。奖励或补贴分为三类:邮轮运营企业在厦注册奖励、邮轮航次补贴、旅行社邮轮旅客招徕奖励。

 

  2015年,进一步修订完善已出台的扶持政策,加大扶持力度。12月,厦门港口管理局、厦门市旅游局、厦门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邮轮经济发展的通知》,该政策对邮轮公司、邮轮经营人、租赁(或包租)邮轮的企业、招徕游客在厦门登轮出游的大陆地区组团旅行社给予补助,期限暂定三年(2015年—2017年)。补助分为七类:邮轮公司在厦注册补助、邮轮航次补助、邮轮航次保险费补助、招徕邮轮旅客补助、给予引航和拖轮附加费优惠、广告及宣传推广补助、鼓励邮轮产业人才引进,进一步促进我市邮轮母港经济做强做大。

 

  二是发挥对台优势,争取邮轮旅游政策。我市充分发挥对台区位优势,立足先行先试,争取赴台出入境便利政策、异地办证等政策。

 

  2014年2月,厦门市旅游局向国家旅游局上报,争取在厦门市设立两岸邮轮旅游产业发展实验区。2014年3月,厦门市人民政府发函致国台办《关于恳请协调简化邮轮旅客赴台办证手续的函》。同年8月,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天津、上海、福建、海南四省市开展邮轮运输试点示范的通知》(交办水函[2014]377号)。

 

  2015年8月5日,经公安部同意,省外来厦暂住人员赴金游政策延伸到澎湖,为厦门—澎湖邮轮航线的正常化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二、多项措施并举,推进邮轮母港建设

 

  一是开辟邮轮航线,打造国际邮轮母港。近年来,我市与世界知名邮轮运营商加强合作,包括皇家加勒比邮轮公司、意大利歌诗达邮轮公司、丽星邮轮公司等,尤其是在包租国际邮轮以厦门为母港运营方面取得明显进展。

 

  2013年共接待国际邮轮13艘次,其中以厦门为母港出发的国际邮轮5艘次;2014年,开辟的主要航线有厦门—台湾、厦门—日本与韩国、厦门—香港等;2015年,新开辟厦门—澎湖航线,并实现常态化。

 

  二是拓宽宣传途径,推介厦门邮轮旅游。利用参加各类旅游专业展览会、赴客源地市场促销、举办邮轮会议以及各类媒体等途径,宣传推介厦门邮轮旅游环境。

 

  2013年3月,我市旅游参展促销团赴美国迈阿密参加世界邮轮博览会,并开展邮轮旅游金融项目招商推介活动,大力宣传推介厦门国际邮轮旅游和金融发展环境,开展邮轮和金融项目招商。同年7月,我市举办首届海峡邮轮产业推介会,世界各大邮轮公司以及大陆、台湾、香港两岸三地邮轮、港口、船代、旅游等业界专业人士代表参会。10月11日,我市举办以“穿越海峡•乐行两岸”为主题的“十万游客国际邮轮两岸行”活动暨“双子星号”首航启动仪式。11月,组织相关企业参加由国家旅游局、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和上海市政府联合主办的“第八届中国邮轮产业发展大会暨国际邮轮博览会”。

 

  2014年2月,我市召开推进环海峡邮轮旅游产业发展座谈会。3月,组团参加2014南京国际度假旅游及房车展览会专门编印了厦门邮轮游艇宣传折页。6月,组团参加在台湾高雄举办的第二届海峡邮轮产业推介会。10月,组团参加第九届中国邮轮产业发展大会暨国际邮轮博览会,专门制作和印发厦门邮轮母港宣传折页。11月,组团参加第四届亚太海上旅游及邮轮展,制作和印发有关邮轮激励政策、旅游资源产品宣传品等资料。

 

  2015年3月,组团赴美国迈阿密参展世界邮轮博览会。10月,组团参加第十届中国邮轮产业发展大会暨国际邮轮博览会,专门制作和印发厦门邮轮母港宣传折页。10月,举办2015环海峡邮轮旅游产业发展推进会。12月15-17日,举办了“中国—东盟邮轮产业经济城市合作论坛”。加大邮轮旅游的宣传推广力度,在厦门日报、海峡生活报、台海杂志等媒体宣传报道厦门邮轮旅游产业。

 

  三是凝聚各方智慧,构建海峡邮轮经济圈。2013年,我市凝聚各方智慧,创新思路,提出打造“海峡邮轮经济圈”的设想。当年7月,在首届海峡邮轮产业推介会上首次提出共建“海峡邮轮经济圈”的倡议,得到两岸业界的普遍认同和积极响应。随后,这一设想得到了国家有关部委的认可。同年11月,交通运输部在第三届两岸海运论坛上宣布,将“积极构建海峡邮轮经济圈”作为打造两岸直航升级版的重要内容,这标志着“构建海峡邮轮经济圈”从业界共识上升为国家政策。

 

  四是对标国际先进,加入“亚洲邮轮基金”。2014年11月,在香港举行的第四届亚太海上旅游及邮轮展上,香港旅游发展局联合台湾观光局、菲律宾旅游部、海南省旅游委共同启动“亚洲邮轮基金”,共同推动形成新的“香港—台湾—菲律宾—海南”环南海邮轮经济圈。“亚洲邮轮基金”拟对停靠香港、台湾、菲律宾和海南省各港口的国际邮轮实施联合奖励的激励措施。具体办法是对国际邮轮停靠该基金成员港口超过12小时,奖励15000美元;停靠港口在12小时以内,给予奖励7500美元;年度最高奖励额度为50万美元。

 

  2015年11月,厦门市旅游局与香港旅游发展局签订亚洲邮轮专案合作协议。借助亚洲邮轮基金项目进一步推动两岸三地和东南亚邮轮旅游发展,促进区域邮轮旅游发展。

 

 

 三、取得明显成效,“海峡邮轮经济圈”初步形成

 

  2013年,我市全年旅客吞吐量约2.5万人次;2014年,共有21艘次邮轮靠泊厦门港,其中9个艘次的国际邮轮以厦门为母港运营,有12个艘次的国际邮轮靠泊厦门港,旅客吞吐量  5.6444万人次;2015年,我市邮轮旅游产业取得跨越式发展,共有66艘次邮轮靠泊厦门港,邮轮旅客吞吐量 17.5793万人次,同比增长211.45%。厦门母港始发邮轮47艘次,母港始发邮轮旅客吞吐量9.8399万人次,同比2014年增长(2.0009万人次)391.77%。其中厦门母港始发对台邮轮23艘次,对台邮轮航次旅客吞吐量4.7863万人次,同比2014年(1.2687万人次)增长277.26%。挂靠港邮轮19艘次,邮轮旅客吞吐量7.7394万人次,同比2014年(3.6435万人次)增长112.42%。

 

  2014年我市已成功包租邮轮运营多个两岸航次。2015年7月24日至11月1日,丽星邮轮“天秤号”以厦门为母港开通厦门—澎湖,厦门—宫古—那霸的固定航班,运营期长达百日,成为有史以来以厦门为母港、运营时间最长的邮轮。“海峡邮轮经济圈”格局初步形成。

 

  四、规划综合项目,建设东渡邮轮母港

 

  下一步,我市将加快推进东渡邮轮母港建设。邮轮母港项目用地位于厦门本岛西侧东渡港区,北接牛头山公园,南至国际邮轮城,东邻东渡路,西临厦门西海岸线,占地约1200亩,规划建筑总面积约270万平方米。改造后的邮轮码头岸线可长达1419米,可满足22万吨豪华邮轮的靠泊需求,或可同时靠泊3-4艘中小型邮轮。该项目立足现有邮轮中心,在周边滨海区域建设第三代母港,将打造成为国内最大、世界一流的集邮轮母港综合服务、休闲、购物商业、度假、观光、居住、办公于一体的新型综合体,是未来厦门最重要的休闲度假旅游胜地。预计投资180亿元、2018年主体工程完工。(张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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